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1〕493号)要求,持续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不断取得新进展,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印发《青海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系统部署了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有效有序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6个方面22条重点任务。
注重突出重大工程引领,提出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G0611张汶高速门源至扁都口段、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等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和有温度的民生项目。
注重突出重大政策保障,提出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全覆盖,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一系列具有“含金量”的重大政策。
注重突出重大改革推动,着力推进西宁市“无废城市”试点、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等一批试点示范,提出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等若干激发城乡发展活力的改革任务。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强化工作推进、狠抓措施落地、凝聚政策合力,确保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