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水莲)为全面对标大湾区,打响“干就赣好”品牌,推进赣州消防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近日,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出《赣州市优化消防营商环境八项措施》。
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措施》明确,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当场作出决定;在线上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3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打造“全生命周期”服务链。申请人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通过现场、电话、线上等方式申请帮办服务。消防救援机构将对公众聚集场所选址、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纸质证书送达、制度预案制定、员工培训、消防演练、开业日常管理等环节,开展全过程消防安全指导帮扶与技术支持,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提供消防技术指导。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申报或者现场核查前,根据申请人需要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主动为责令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实施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提供整改指导服务。
实行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措施》明确,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口头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两年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告诫,不予行政处罚。
审慎处罚承诺不符的行为。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已取得消防安全许可,经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但无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慎实施处罚。对场所一直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免予罚款处罚。
拓宽文书送达渠道。我市推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免费寄送、电子送达以及主城区上门送达服务。
帮扶开展培训演练。企业或群众可通过现场、电话、线上等方式,预约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消防队(站)参观体验等活动。消防救援部门将根据企业需求,上门对企业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助企业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指导企业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畅通信息查询通道。因企业上市等工作需要查询消防行政处罚等情况,当事人办理保险理赔需要火灾扑救证明的,消防救援机构可提供查询服务,并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材料,企业或群众可自主选择现场领取、邮寄送达、电子送达或主城区上门送达证明材料。